2013年上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2013-03-12 18:35:39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关于2013年上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甘孜州乡镇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1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甘孜人事考试网站www.gzrsks.gov.cn发布。本次招考今后有关职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仅在甘孜人事考试网站www.gzrsks.gov.cn发布,敬请关注)。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3月14日至1995年3月14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6. 现役军人;

  7. 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

  8. 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甘孜州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4日至18日24: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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