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委宣传部关于公开遴选2名公务员的公告

2013-03-08 12:09:53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中共内江市委宣传部

  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内江市委宣传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科员)。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全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纳入参公登记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较强文字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3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12日—— 3月26日下午17:30

  (二)报名地点:中共内江市委宣传部干部管理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大院五楼)

  (三)报名程序

  1、符合遴选条件者如实填写《中共内江市委宣传部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和是否同意参加遴选的意见,加盖单位公章,连同以下材料提供市委宣传部进行资格审查:

  (1)近期免冠两寸彩照两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市内报名者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市外报名者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先与遴选单位电话联系后,将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传真到遴选单位审查,待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提供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四、资格审查

  (一)市委宣传部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报名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3年3月29日在市委宣传部干部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二)遴选职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5。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相应调减遴选职数。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和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概括论述、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工作适应度。笔试后,按照遴选职位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遴选职位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六、体检

  考试后按总成绩(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考察后认为不符合遴选条件不予遴选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八、试用及调动

  经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按规定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进行为期3个月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遴选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在遴选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遴选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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