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省招录公务员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

2013-03-04 12:28:41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六)考察与公示

  根据招录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考生按规定在网上进行公示。报考省直机关(系统)的在本部门网站公示;报考市、县(区)、乡镇的在本市网站公示。

  (七)审批录用

  对审批录用的考生,将通知考生本人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报到等有关手续。

  录用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的公务员,除上级机关公开选拔外,需在该机关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河北省2013年度招录公务员省市县乡四级联考招录职位条件一览表

  2、河北省2013年度招录公务员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3、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指定地点一览表

  4、咨询电话一览表

  5、体检有关文件

  6、体能测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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