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省招录公务员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

2013-03-04 12:28:41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2013年为省、市、县、乡联合招录公务员8965名,其中:省直机关及所属系统4423名,设区市直机关1452名,县直机关1768名,乡镇机关13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法组织招录。

  二、招录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范围和对象

  2013年面向以下人员招录:

  1、全日制高等院校2013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具有河北省户籍(或生源)的其他人员(户籍以2013年3月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可报考服务所在地的职位。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不在招录范围。

  (二)招录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5日至1995年3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需要参加体能测评并合格方可报考;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3年7月底前毕业的毕业生);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录职位具体条件要求);

  9、招录职位中定向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3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0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2010年度招聘的服务期3年的、2011年度招聘的服务期2年的、2012年度招聘的服务期1年的以上人员。

  10、招录职位中定向招录“村党组织书记”的,村党组织书记需具备以下条件: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包括在省内10所指定高校已取得“素质工程”大专毕业证书);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8年3月5日以后出生);连续任现职3周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到2013年3月5日);任职期间本人或所在村组织受到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该职位同时允许“2010年及以前选聘、考核称职以上,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职务的大学生村官”报考。该职位只限本县(市、区)村党组织书记和在本县(市、区)任职的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报考。

  11、报考市级以上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职位条件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报考县(市、区)级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职位条件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或B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类人员报考的,应在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民族自治县报考。

  12、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设区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5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身体条件,除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外,还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即: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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