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威宁县招聘高中教师简章

2013-02-26 11:37:05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聘用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等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结果、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名额为:威宁县高中教师400名,具体职位及专业见《威宁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一览表》(附后)。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及报名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无违法违纪记录,志愿到威宁自治县从事城乡高中教育教学5年及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符合应聘岗位体检标准要求;

  (5)应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2、报名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不限师范专业)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所有报考职位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一致(详见职位表);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其他条件详见《威宁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一览表》。

  3、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予报名

  (1)在校期间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受过治安处罚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4)已定向到县外或定向到本县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

  (6)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正式人员(含特岗教师及特岗计生人员);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所需材料

  1、2013年招聘引进高中教师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费100元,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6张;

  4、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前必须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以及个人学籍档案,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专业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内容及成绩折算比例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笔试成绩1:1.5确定面试人员(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同一职位出现末位分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确定聘用对象。

  2、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高中知识(其中:报考职位序号为13—22的考公共基础知识)。

  3、面试内容为:所报学科高中阶段教材,综合考察教育教学能力。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1日至3月17日(贵阳报名点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5日)。

  2、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报名时间2013年3月11日至3月15日)、威宁县职校。

  七、招聘比例

  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即招聘人数不低于3:1开考和聘用。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计划聘用人数予以减少或取消。

  八、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分。

  2、领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3年4月12日在威宁自治县教育局。

  3、笔试地点:威宁县城(具体见准考证)。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审查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数列入被审查对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工作。招聘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被审查对象。若招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三项分别都相同时,需重新组织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列为被审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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