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卫生人员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的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所属 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48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4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6:00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点击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的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013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8:00招聘单位通过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者报名期间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3),相应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于3月12日在江宁人才网(www.jnrc.gov.cn)网上公布。招聘单位负责通知相应考生于3月13日9:00至3月14日16:00前,重新改报其他岗位。
2013年3月15日至3月16日进行终审。考生可于3月18日至3月22日,在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审核结果,终审合格者于3月22日前需通过网银缴纳报名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者于3月31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护理岗位面试环节增加技能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一)笔试
专业笔试委托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考试专业详见岗位信息表。
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14日下午14:00-16: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原则上在考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网站上查询成绩。
(二)面试
统一笔试阅卷后,由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招聘单位根据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专业笔试合格线以上考生按各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面试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护理岗位2013届考生须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准考证)、职称证书、论文著作发表及科研项目情况、工作经历证明等,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面试审核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江宁人才网进行公示。参加面试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在区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区卫生局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和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江宁人才网(www.jnrc.gov.cn)网站。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技能考核
根据工作需要,护理岗位须进行操作技能考核。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宁人才网(www.jnrc.gov.cn)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2012、2013届毕业生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的、护理岗位(2013届毕业生)试用期满未能取得执业护士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六、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一)考务咨询电话
江苏省卫生人才服务中心:025—83620823
联系人:严周忠
(二)招聘咨询电话
江宁区卫生局:025-52137216
江宁区人社局:025-87187233
(三)招聘监督电话
江宁区纪委:025-52135594
附件:《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