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经中共高青县委研究,决定在县卫生系统实行竞争上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数额
1、A类岗位:县属医院副院长职位2个;
2、B类岗位:镇中心卫生院长、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位9个。
二、竞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竞争范围
本次竞争上岗在县卫生系统内部进行,县卫生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
(二)任职资格
1、A类岗位:县属医院副院长任职资格
①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②应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熟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③应有较强的业务技能和组织管理、业务协调、学科带动能力,社会公认度高。
④应为县卫生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任职满2年以上的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任职时间截止到2013年2月28日。
⑤应为公务员或县编事业干部身份,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⑥身体健康。
2、B类岗位:镇中心卫生院长、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任职资格
①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②应具有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熟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③应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开拓精神、协作能力、处理实际问题能力以及为患者服务能力等,社会公认度高。
④应为县卫生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任职满2年以上的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职时间截止到2013年2月28日。
⑤应为公务员或县编事业干部身份,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⑥身体健康。
三、方法和步骤
1、部署发动
制定实施方案,通过高青政务网、高青数字党务、《高青工作》、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发布竞争上岗公告,公开竞争职位、资格条件、岗位标准及选任程序。县卫生局党委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组织报名
报名通过组织推荐方式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高青县卫生系统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填写《高青县卫生系统竞争上岗推荐人选汇总表》(两类表格均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报名分A类岗位(县属医院副院长)和B类岗位(镇中心卫生院长、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进行。报名时,由县卫生局党委负责将本系统报考人员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任职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两类表格,按照规定时间统一上报至县卫生系统2013年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竞岗办)。
3、资格审查
县竞岗办按照任职资格,对各单位推荐上报人选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4、初始提名
根据单位推荐和资格审查情况,在卫生系统就竞争岗位人选进行初始提名。报考人员在本单位进行的初始提名推荐中,推荐票数不足本人所在单位实有人数1/3的,取消报考资格。
5、公示
对经资格审查和初始提名入围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竞岗办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6、笔试
笔试采取异地出题、闭卷考试、专家阅卷方式,内容突出“干什么考什么”,重点以医院管理为主。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环节人员(分数并列的一并入围面试环节),入围人员名单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笔试成绩均由县竞岗办密封反馈本人。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7、面试
面试采取大评委制、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入围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计划决策、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等能力,实际工作经验及个性特征等方面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入围组织考察环节人员(分数并列的一并入围组织考察环节),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面试成绩不带入组织考察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