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县卫生局组织在二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公招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产生的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政审对象。县卫生局对进入考核人员就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里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县人社局对其与报名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因政审不合格或弃权产生的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政审。
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县人社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拟聘人员,按各职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单位岗位。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不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待核实后确定。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经县委政府同意后,由县人才服务中心通知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关规定,新聘人员应根据资格条件聘在相应空缺岗位。拟聘人员属于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先与卫生局签订就业协议,待毕业报到档案转来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审查合格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它
请报名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南江县卫生局。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0827-8221136(南江县卫生局)
本公告由南江县人社局、南江县卫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附件1:《南江县2013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 《南江县2013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附件3:《报名登记表》
二0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