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公 告
根据《四川人社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结合南江卫生工作的需要,经上报批准,南江县医疗卫生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8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南江县2013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报名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备附件2《南江县2013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日。
(4)在编人员报名的,须征得原单位所在地县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1、2013年2月25日-2月28日在县卫生局七楼(西佛山)。
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手续:报名者需在《公告》附件处下载并如实填好《报名登记表》(附件3),本人持证件材料到场参加审查,证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其中仅要求带原件的将原件装入,要求带复印件的仅将复印件装入:
(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照2张。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转发的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文件复印件(加盖原发文机关鲜章);没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鲜章)。
(3)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从业资格条件,以本人学籍档案、网站备案查询和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3、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面试费80元。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乡镇卫生院的人员报名时不需报到具体单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局和县人社局分工负责,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五、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和答辩形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专业科目面试(答辩),面试范围为卫生技术职务资格(含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国家统一参考书或相应学科教材内容。面试成绩由考生签字确认,并在南江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根据各专业职位招聘名额,按个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为体检对象。若某职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采取加试的办法将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某职位无人报考或报考不足出现空缺,可在符合该职位条件的报考其他职位落聘人员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递补(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