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聋人学校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2013-02-01 20:16:52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  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4575538

  天津市聋人学校

  201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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