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饶河县2013年1月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的公告

2013-02-01 12:04:59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高中课程改革进程,县委、县政府决定,为县高级中学招聘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服务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此项工作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发布公告:2013年1月30日—2月8日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饶河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2013年2月16日—2月18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2013年毕业生需提交《饶河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表)及在校学生证明(或就业协议书)各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届毕业生需提交《饶河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需交3张一寸免冠照片。

  报名地点:饶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469—5629753

  报名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应聘考试。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要求的,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内容以高中任教学科知识为主,科目为公共知识和任教学科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

  笔试后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共知识成绩(占20%)+任教学科成绩(占80%)+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通过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分为三部分,总分值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第一部分为答辩,由考生根据本人所抽取题签回答问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育理念、师德修养、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培养学生、管理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时间为5分钟,分值10分。

  第二部分为仿真教学,其中说课时间为5分钟,模拟教学时间为15分钟。教学内容根据我县高中教学进度确定,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前统一提供教材。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等方面能力。分值为20分。

  第三部分为真实课堂教学,应聘教师深入课堂,将仿真教学落实到课堂中,考查应聘教师授课环节、知识传授与驾驭课堂、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等方面能力。时间为40分钟,分值为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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