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招聘聘任制教师公告

2019-10-28 10:23:29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根据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4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教师资格等。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计划和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详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审查、

  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10月30日

  8:30——17:00(中午无休)

  (二)报名地点: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公室

  (北海二路与滨港八路交叉口东北角)

  (三)报考人员提供以下证件和有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签名承诺;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薄(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专科不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2002年及以后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

  7、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用固体胶轻粘于身份证复印件右下角);

  8、特殊情况需他人代报的,代报人员需出具本人身份证。

  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即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不做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资格审查费10元/人,面试(试讲)费70元/人,专业学科技能测试费70元/人。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面试的方法进行。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根据岗位性质不同,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或试讲+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详见《一览表》(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试讲方式进行的面试,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采用试讲+技能测试方式进行的面试,试讲和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学历由高到低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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