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0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2019-10-28 10:07:38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为选拔优秀人才,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共126名,具体招聘学校(单位)、岗位及人数等详见《酉阳自治县面向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2、3,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范围

      1.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2.2020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3.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音乐、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园林、汽修、旅游等6个紧缺学科岗位放宽至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专业素养,大学期间各必修课成绩≥70分(其中:报考音乐、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园林、汽修、旅游等6个学科岗位大学期间各必修课成绩≥65分),报名时需带上盖有院系和学校教务处鲜章的成绩证明(证明上需备注负责成绩核实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无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就读大学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4.服从安排并自愿在酉阳自治县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及以上(公费师范生从其《公费师范生协议书》规定)。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前一天。

      6.所有考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其全日制学历(学位)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所有考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科及层次与报考岗位一致(高一级的教师资格适用于低一级学科相同岗位)。汽修、旅游、园林、法律、通用技术等5个岗位教师资格不作任教学科要求,但教师资格层级必须与招聘单位所处学段一致。

      8.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要求。

      9.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3)。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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