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顺市2013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7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13 14:19:26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央组织部、国家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本次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监督、择优聘用。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2013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教师岗位41名、教研员岗位2名、工勤人员4名)。招聘岗位分:A类为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教研员岗位;C类为工勤人员岗位。

1301、市第一高级中学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

1302、市第二高级中学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名;

1303、市民族中学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名;

1304、市实验学校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

1305、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1306、市第一幼儿园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工勤人员2名;

1307、市第二幼儿园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工勤人员2名;

1308、安顺电大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往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工勤岗位招聘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安顺市2013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安顺市2013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教师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报考条件。

2010年以来已签约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本次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报名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安顺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二),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凡弄虚作假的,不诚信,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批次不设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A类岗位(教师岗位)、B类岗位(教研员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试教环节;C类岗位(工勤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环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此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本次考生笔试成绩进入试教和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计算方式为:本批次实际招聘开考岗位数×进入面试比例倍数〈1:3〉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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