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高中、中职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56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醴陵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liling.gov.cn/),和各招聘学校网站。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具体计划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2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依此类推。报名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7、面向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不限);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6、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醴陵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此次招聘的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醴陵教育信息网”和“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六、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登录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www.llrlzy.cn/ksbm2015/)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或与相关学校联系填报《醴陵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招聘学校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2、公开招聘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0年1月7日16时止。
3、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更改报考岗位申请,确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岗位的须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提出改报申请。提出改报申请时间为2020年1月8日9:00—17:00,过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31-23240958。报名人员应保持电话号码准确、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在网上报名的考生,需打印填写本人的《醴陵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提交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表,诚信报考,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无论进入到招聘哪个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所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