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育人才公告

2019-11-18 13:38:42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2)具备以下条件:年龄在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2020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聘资格);本科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须处于同校同专业的前50%。

  (3)其他要求:每位考生最多只能报考2所不同学校的相应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育人才岗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②身份证、毕业证(无毕业证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相应岗位资格证的复印件(无教师资格证须承诺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③本科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同校同专业前50%的成绩证明。

  ④其他各类荣誉证复印件等材料。

  (4)报名方式。应聘者可直接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及相关资料发至各招聘学校电子邮箱,也可到考点或招聘学校现场报名。各招聘学校联系方式如下表:

  (见附件)

  3、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试方式。考试分面试和说课两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

  (1)面试:各招聘学校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交谈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说课人员。

  (2)说课:说课时间为5-10分钟,内容由应聘者在备考课题中随机抽取1个课题。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综合分析的能力等。说课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根据说课成绩,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签约、体检等环节。

  鉴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考试设立合格线,说课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各考点参考人员全部不合格的岗位,取消本轮该岗位的招聘。

  4.考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11月25-26日在华中师大B112招聘大厅设置宣讲和招聘考点;11月27-28日在湖南师大就业办(307、408、501、507)设置宣讲和招聘考点(应聘者可提前到招聘学校进行接洽,也可跨校到其他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5.签约对象确定。各个考点考试完成后,根据同一岗位说课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即可与招聘学校签约(请考生准备好三方就业协议)。

  八、体检和考察

  拟聘对象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师德、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株洲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学校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一、纪律要求和违纪处理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株洲市教育局0731-2266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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