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丽水龙泉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4-04-24 11:21:41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为总成绩不合格,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然后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若招聘岗位总成绩合格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按实际总成绩合格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学前教育教师体检标准除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外,还需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且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十二)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满相应最低工作服务期限(详见计划表)。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学历和学位所对应的专业均需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及审核均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资料推荐。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泉教育局0578-7768067、0578-7266708

  监督电话:

  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78-776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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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4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2024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doc

  3.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4.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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