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教育类)公告

2024-04-22 11:53:26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附件1:2024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4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原标题:2024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nhn.gov.cn/art/2024/4/19/art_23984_2791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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