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教师资格证类别、聘用单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越西县教体科局报到,移送档案等资料,逾期未报到和移送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0834-8522165
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7612876
监督电话:
越西县纪委、监委 0834-761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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