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和聘用
通过在综合考察和体检的拟录用人员须经市教育局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官方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相应学校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事项
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官方微信平台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472-5174838
十、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包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包头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5143038、5177020
包头市教育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