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垦利县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实训指导教师简章

2013-02-16 17:02:08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垦利县人民政府研究并报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垦利县职业教育中心面向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实训指导教师。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及招聘范围

  共计5人,岗位为实训指导教师。招聘范围分别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原吉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及江苏理工学院(原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职业技术大学(学院)专门培养的中职“双师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年龄在18周岁至26周岁之间(1986年12月3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七)各类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垦利县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计划表》。

  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学生、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在3所高校发布。

  (二)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2月25日8:00— 3月3日16:00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下载报名表(http://rsj.kenli.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发送至sdklzjzx@163.com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填交报考信息的,以最后一次为准。报名资格一经现场确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2、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当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各高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3月5日至3月9日。

  3、缴费。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报名表、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经由校方(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各种证件均须提供复印件一份。

  经现场确认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参加初试人员,并在校园内公布参加初试人员名单。取得初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初试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进入初试的报考人员,在初试人员名单公示后,在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于2013年3月16日在垦利县职教中心校园内(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新兴路123号)进行初试。初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行验证,两证缺一不可。在初试开始前30分钟未能到达测试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初试采取综合素质答辩形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初试结束,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闱复试人员,同一岗位入围人员最后一位出现成绩相同的,同时入闱复试。

  (二)复试

  复试侧重实践教学,现场上机测试,按百分制计算复试成绩。复试地点与初试地点一致,复试时间为201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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