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应当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泗县教育体育局、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0年度安徽省泗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泗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查询。
本次教师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泗县教体局、泗县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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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7-70200867020081泗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557-7010639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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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7-7022674泗县教育体育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泗县教育体育局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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