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选聘15名教研员公告

2016-10-09 23:06:23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三)体检。

根据考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与选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

(四)公示。

顺德区教育局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顺德区教育局和顺德区委组织部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顺德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与聘用人才签订为期5年的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任期内。

五、政策待遇

(一)本次选聘引进(指区外引进)的人才,经顺德区认定或评定为顺德区高层次人才的,发给德才卡,享受顺德区高层人才相应待遇。

(二)优先提供高层次人才学术交流、出国(境)学习考察机会,在教科研、著书立说、工作室建设等方面享受经费资助,并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为引进的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工作环境。

六、有关要求

(一) 引进的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除了与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还须与顺德区教育局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二)引进的顺德区高层次人才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其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七、其他

本文有关条件中凡冠有“以上”、“以下”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本公告由顺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全国选聘教研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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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全国选聘教研员选聘职位.docx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全国选聘教研员报名表.doc

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顺德区教学研究中心)简介.doc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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