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收费标准:本次选调考试不收取费用。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范围
A、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师德建设。
B、专业知识:岗位所需的课程标准等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专业测试
1.县教育局将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名单(准考证号
码),并按照学科、岗位选调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2.专业测试工作由当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满分
为100分,其中说课80分,答辩20分;采取说课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3.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按照与公布的岗位选调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当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与公布的岗位选调计划数1:1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考察人员名单。
2.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选调岗位要求,采取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写出考察材料。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对在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因下列情况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拟选调人员审批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拟选调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含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办理有关手续)的。
(七)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当涂县教育局、人社局和县委编办等部门共同研究同意后,确定为选调对象,办理调动手续。调入后,岗位聘用按照调入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岗位条件进行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整个选调过程由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对有违反人事考试纪律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555-6748031(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5-6748028(县教育局监审股)
0555-6740077(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
本公告由当涂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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