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3项材料电子版以U盘或硬盘等存储介质与纸质材料同时提交,附件1、附件2需提交盖章扫描PDF版及WORD文档。
五、资格审核与考试
(一)资格审核及评审
按选聘条件审核报名材料。由市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资格审核工作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的师德表现、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科研能力、获奖情况等情况进行评审,并按拟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入围面试。
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联系顺畅,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方式: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专家成立面试小组,统一进行面试。报考者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当场签名确认。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3.考试总成绩由资格评审得分50%+面试成绩50%组成,按拟聘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拟聘人选。
六、考察
根据合格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等额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选聘考察小组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选聘人员,由在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以及中山教育体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系统内调动及聘用手续,聘用至拟聘专业技术岗位。
九、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1.选聘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
2.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十、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教研员选聘工作是支持本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师轮岗交流,激发队伍活力的重要途径,积极支持选聘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加强思想教育,对后续人员调动手续予以配合。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选聘教研员报名表
2.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选聘教研员资格条件自评表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