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招聘教职员公告

2023-03-13 09:33:34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5.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6.教育质量评测专任教师岗位须提供3-5分钟自我介绍视频。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所需提交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并按报名须提供材料顺序整理后上传;

  4.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5.报考全过程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六、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面试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一)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未达合格线的不能进入答辩环节。

  (二)答辩。答辩采用问答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答辩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及考核对象

  (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答辩成绩×7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及考核对象。根据合格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答辩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结束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及中山市教师发展中心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者;

  4.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拟聘人员;

  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6.放弃聘用资格的;

  7.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8.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9.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的,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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