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组织考察
应聘者的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按照4:6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及表现,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包括领导谈话考察与组织考察等方式。
5.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若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6.公示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北京西藏中学网上进行公示,原则上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电话:010-68932314黎老师、妮老师
邮箱:mdfzhr@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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