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铜陵有色职工总医院招聘14人公告

2013-04-07 19:19:49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试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次日起2天内本人应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由铜陵有色职工总医院主管部门按市卫生局核准的方案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八、考察与公示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由铜陵有色职工总医院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研究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 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铜陵有色职工总医院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凡至2013年9月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纪律

  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一、本公告由市卫生局、铜陵有色职工总医院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62- 2851426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铜陵有色职工总医院政工科(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89号)

  邮编:244000 电子邮箱:zyyyy@tlys.cn

  联系电话:0562-2851426 联系人:杨老师

  铜陵有色职工总医院

  二O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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