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岛市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培养全科医师简章

2013-04-03 12:54:14阅读:0地区:山东.青岛电脑版

2013年青岛市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全科医师简章 

为提高农村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实现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统筹协调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关于在乡镇卫生院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施意见》(青卫政发[2012]28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0名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含中医)本科毕业生,经3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详见《青岛市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全科医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我省生源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及在派遣期(毕业两年即2011年6月以后毕业)内未就业的临床医学专业(含中医)本科毕业生。
  已参加“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的,原则上不再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四)具备一定的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学习成绩良好;
  (五)身体健康。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其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9:00—4月1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4月18日12:00
  查询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4月18日16:00
  1、提交报考信息。
  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3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各有关区(市)卫生局、人社局对报考本区(市)单位的报名情况进行审查,并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3、网上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网上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青岛市2013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全科医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5月9日9:00至11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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