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高级人才简章

2013-04-02 12:15:10阅读:0地区:山东.青岛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人才152人(详见《2013年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岗位年龄条件以其岗位具体要求为准(详见《计划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其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9:00—4月21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3年4月20日9:00—4月21日12:00

  查询时间:2013年4月20日9:00—4月21日16:00

  具体办法: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市卫生人才网(http://www.wsrc.cn),点击左侧“考试信息”栏目下的“2013年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重报、多报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保持一致。

  (2)资格初审:市卫生局组织各招聘单位于2013年4月20日至4月21日进行网上报名初审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务于2013年4月23日16:00之前下载打印《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高级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2、发送电子邮件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可采取以电子邮件发送个人简历的方式继续报名,发送个人简历除包含基本个人信息外,还应注明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电子邮箱地址:wsrczp@126.com,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名简历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名单在青岛市卫生人才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高级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业绩证明和身份证等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201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后,分招聘岗位,按照审核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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