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侯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3-03-28 11:29:16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为加强闽侯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队伍人才素质,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2012年6月29日《县委书记第57次办公会议纪要》研究意见,按照《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120人
详见:《闽侯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3、招聘对象必须是2013年前(含2013年应届生)毕业的普通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若已在我县卫生系统医疗机构累计服务满3年以上,并取得执业资格,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外县区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卫生人事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
4、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提交审核。
三、优惠政策
1、招聘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学历且专业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可免笔试,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招聘。招聘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发给安家补助费5000元。
2、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山区乡镇(大湖、洋里、廷坪、小箬)卫生院,招聘的本科生每人发给安家补助费3万元(第1年支付1万元,第3年支付2万元),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可提出申请向平原区医疗机构调动。
四、报名办法
此次招聘笔试委托福州市卫生局进行,可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查询。招聘信息还在闽侯政府网(www.minhou.gov.cn)、闽侯热线网(www.350100.com)、福州市人才市场网(www.fzrcsc.com)等相关网站同时公布,并在闽侯县电视台滚动播出。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2〕75号)文件精神,医学类护理、药剂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及至取消拟招聘岗位。医学类其它岗位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为急需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3年4月1日9:00~4月10日18:00,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2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13年4月1日9:00~4月11日12:00。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在严格复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招聘单位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职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核的严肃性。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13年4月1日9:00~2013年4月12日12:00,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4月11日18: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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