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州靖江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全年)

2024-04-19 11:05:15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操作指引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报名平台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全过程对本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市卫健委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卫健委陈述申辩,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未收到初审结果,须电话咨询市卫健委予以确认。报考人员因未电话确认而未收到初审结果的,视为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

  (6)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7)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8)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支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市卫健委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卫健委负责。报名期间,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市卫健委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回复。

  5.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卫健委联系。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所有岗位采用笔试加面试的考试方式。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类别相关知识,采用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复习材料、复习大纲,笔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成绩公布后,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市卫健委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市卫健委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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