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广播电影电视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1-29 17:49:37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一、 事业单位情况简介

  (一)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全额拨款相当于副厅级事业单位,工作所在地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主要工作职责为用广播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自治区党委、政府为贯彻中央精神而制定的具体政策;把握舆论导向、宣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宣传内蒙古;丰富人民群众精神和文化生活,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二)内蒙古电视台:全额拨款相当于副厅级事业单位,工作所在地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主要工作职责为运用电视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政府为贯彻中央精神而制定的具体政策;把握舆论导向、宣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宣传内蒙古、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丰富人民群众精神和文化生活,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三)内蒙古广播电视艺术团:全额拨款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工作所在地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主要工作职责为用广播电视文艺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丰富各族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户籍要求:

  ⑴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⑵不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①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②在我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六项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简称“社区民生志愿者”)、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教师”)、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简称“储备人才”)。

  ③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区外原就读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区外院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

  ④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区内原就读学校或内蒙古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内蒙古各院校区外生源的毕业生。

  第(1)条和第(2)条中②、③、④所列条件的获得时间为2013年1月30日前。

  6、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本方案和岗位需求表所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1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的计算时间为1977年1月30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聘用(列入正式编制)人员;

  3、2013届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4、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其中: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18人;内蒙古电视台15人;内蒙古广播电视艺术团11人 。具体岗位、人数及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工作经历,详见《2012年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直接登陆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30日14:00——2月3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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