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洛阳公安交警大队招聘100名交通协警

2013-03-12 11:09:39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交通协勤人员,现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相应专业和学历(国家承认)的毕业生和退伍军人;

  (二)男性,无色盲色弱,身高在170CM以上;

  (三)招聘职位类型及要求:

  A类:招聘40人,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20至30周岁(1982年12月3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

  B类:招聘40人,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年龄20至35周岁(1977年12月3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

  C类:招聘15人,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网络、交通控制类毕业生,年龄20至30周岁(1982年12月3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

  D类:招聘5人,国家承认的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外语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年龄20至30周岁(1982年12月3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

  (四)报考者除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自愿从事交通协勤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曾 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 刑或为“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3日至15日(每日8:3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洛阳市人才市场(洛阳市涧西区黄河南路1号)一楼大厅。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所需证件、证明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就业人员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B类的人员须同时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D类的人员须提供外语类相关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

  5、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考;

  (2)报名时填写《交通协勤人员招聘报名表》(见推荐)一式2份,到报名现场进行确认;

  (3)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采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有关事项均将适时在洛阳人才网、洛阳市劳务派遣中心网、洛阳劳动就业网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二)招聘计划调剂

  各类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未达到2:1的,该类别招聘计划相应核减,直至达到2:1比例,核减出来的计划调剂到其他类别。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定于2013年3月23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规定内容为准。3月21日至22日(8:30-11:30;14:3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类别调剂后招聘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或有作弊行为的,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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