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南通如皋市环境保护局招聘12人公告

2018-08-03 13:54:52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3)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如皋人民政府网站(市人社局、市环保局网页)信息公开栏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成绩都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由市环保局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

5.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社局、市环保局网页)信息公开栏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性质;与市环保局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并报市人社局事管科确认备案;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15日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因为个人通讯不畅,不及时查看网上公告、手机信息等原因造成影响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待遇和保障参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通知》(皋办〔2015〕61号)中“如皋市市、镇(区、街道)机关及事业单位使用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的通知》(皋办〔2017〕12号)规定执行)。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市环保局商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7630002;考务咨询电话:0513-87650432。

七、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环保局会同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658033、13584746966。

附件:

1.2018年如皋市环保局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18年如皋市环保局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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