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岗位:合同制速录员。
三、招聘人员数:4名。
四、性别:性别不限。
五、年龄:35周岁以下。
六、学历及专业
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速录能力强的可放宽至中专学历。专业不限,法律类专业毕业优先。
七、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文字表达、总结、归纳能力较强;
3、电脑记录、手写记录速度快。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被劳动教养的;
(5)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6)违反计生政策的;
(7)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九、待遇
聘用期间工资为每月1500元,另为聘用者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各项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的比例承担。
十、用工形式
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合同。合同两年一签。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十一、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0日起。
十二、报名地点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电话:5108179
备注:具体详情请登陆“武夷山市人民法院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