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岗位工作公告

2013-05-16 11:30:03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2013年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67号)精神,现就金昌市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等岗位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

  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我市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人员需求和报名情况分解下达名额。

  二、选拔条件和范围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志愿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岗位工作,且符合有关条件要求。

  (三)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金昌生源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在生源地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2012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3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选拔岗位和专业要求

  (一)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分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

  1、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报考农村中小学文科和理科教师岗位必须为相关或相近专业;报考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必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及相关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为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专科(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

  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还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育主管部门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合格单)。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必须具备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为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工程技术类、土木建筑类、信息技术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公共事业与服务类专业,对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

  (二)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必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不包括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三)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必须为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

  (四)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必须为农业类专业。

  (五)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必须为旅游类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民族学、语言文学等专业。

  (六)乡镇文化站和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岗位不限专业。

  四、选拔办法

  金昌市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工作,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的办法进行。

  五、选拔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金昌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金昌市新华路70号,金昌市第三中学东侧)。

  3、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选拔由市考务办统一组织,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开展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市自考办负责考生的信息采集和汇总。其中,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按文科、理科、音体美、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分别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报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或基层服务项目中的一个岗位,不能重复交叉报名,否则考试成绩按照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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