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市质监局会同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安徽省质监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办理编制外聘用手续。新聘用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用工形式上采用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形式。
九、组织领导与监督
为加强对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市质监局成立全市质监系统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市质监局政治处、纪检监察室与各招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
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考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566-2083818、2083819
监督电话:0566-2083820
附件:
1.《2013年池州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岗位表》
2.《2013年池州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