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安徽合肥市事业单位招聘241人公告

2013-03-01 18:46:37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为适应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更广泛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有关规定,合肥市201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合肥市2013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人、各区城管执法大队公开招聘4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合肥市201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招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如“25周岁以下“198811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630,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核准聘用。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338900314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315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   318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3198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326329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或《申论》)两门(成绩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A类岗位考《综合知识1》,B类岗位考《综合知识2》。《综合知识1》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综合知识2》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教师道德素养,满分100分。《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申论》满分100分。其中A类岗位《综合知识1》和《专业知识》(或《申论》)按3:7合成后总分100分。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成绩须达到4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岗位类别

笔试科目

面试形式

A

《综合知识1》占30%

《专业知识》(或《申论》)占70%

结构化面试

B

《综合知识2

专业测试,详见面试公告

C

《专业知识》

专业测试,详见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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