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台州市招录300名大学生村官公告

2013-03-18 12:13:36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根据浙组通[2013]15号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3年我市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00名。其中,面向部分211、985等全国重点院校和部分省内本科院校择优选聘100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0名。各县(市、区)选聘名额为:椒江区选聘20(7)名(括号内为其中择优选聘名额,下同),黄岩区选聘30(10)名,路桥区选聘30(10)名,临海市选聘30(10)名,温岭市选聘40(13)名,玉环县选聘35(12)名,天台县选聘50(16)名,仙居县选聘35(12)名,三门县选聘30(10)名。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相关高校推荐、组织面谈的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所有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为部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11、985重点院校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本省高校生源不限、省外高校须为浙江生源)和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重点专业学生(具体院校名单见附件1)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选聘县(市、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选聘县(市、区)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以2013年4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台州市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一览表》(见附件2)。

  四、选聘程序

  (一)择优选聘

  1、组织报名

  时间:4月5日前。

  由省里统一组织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详见省教育厅和团省委网站或所在高校网站。

  2、择优推荐

  时间:4月5日至10日。

  相关高校根据报名情况,将符合条件人员,以1:1.5比例推荐初步人选,211、985高校由省教育厅负责汇总,省内高校由团省委负责汇总。

  3、考生择岗

  时间:4月16日前

  择优选聘的考生需填写《择优选聘岗位意向表》(见附件3)选择一个县(市、区)参加择优选聘,并于4月16日前将《择优选聘岗位意向表》传真至0576-88510096。逾期不报的,视同放弃择优选聘资格。台州生源的,原则上参加生源地的县(市、区)择优选聘。

  4、资格审查

  时间:4月18日

  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在4月18日,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见附件4)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如报考人数与择优选聘计划数未达到1.5:1比例的,相应核减择优选聘计划数。

  5、组织面谈并确定人选

  时间:4月25日前

  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在4月20日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面谈。根据面谈情况,按拟选聘岗位数的1:1.2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安排在4月21日进行。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核标准执行。经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择优选聘人选并公示。

  (二)公开选聘

  公开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4月26日9:00—5月3日17:00。

  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27日—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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