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3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2-27 18:38:17阅读:0地区:浙江.杭州电脑版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3年3月9日-3月10日(9:00-16:00),报名地点:杭州市闻涛小学(滨江区新月路570号)。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报考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13年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备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9日-3月10日(9:00—16:00)。

  2、报名地点:杭州市闻涛小学(滨江区新月路570号)。

  3、报名方法: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两张,同时提交手工填写的《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其他说明: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对资格审查后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招考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2)部分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3月1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报名时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聘用〉合同、解除合同证明〈如有解除合同情形的〉、其他有效证明等)。

  (3)招聘岗位对专业有要求的,参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包括写作),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3月30日上午。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3月26日-3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及时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地点: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若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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