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永安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107名工作人员

2013-02-25 21:30:28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永安市定于2013年3月16日举行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共54个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7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13年永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应聘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3月16日至1995年3月16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信息表为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以《2013年永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为准。

(二)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必须在2013年8月30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月25日至3月8日;

(三)报名地点:永安市公务员局调配录用科(市政府二楼239室);


(四)报名工作有关要求:

1、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有效证件(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须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师范专业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以及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报考者可以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和提交个人信息等材料及四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一寸证件照片,按规定缴纳报名费80元。   2、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4、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属急需紧缺专业不受此规定限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1:3的,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五)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3月12日至3月13日持身份证或报名发票到永安市公务员局调配录用科(市政府二楼239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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