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南阳市公安局招聘55名辅警

2013-03-20 23:54:18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根据公安部公通字〔2009〕44号文件精神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宛政纪〔2011〕3号、宛政纪〔2012〕17号)要求,经省公安厅、市政府批准,组织实施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南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市保安公司)拟招聘辅警人员55名,现发布如下招聘简章。

  一、本次招聘的辅警岗位性质及工资待遇

  南阳市保安公司本次招聘的辅警人员,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公安机关下属单位辅助岗位开展工作,所招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享受企业用工人员相关待遇,由南阳市保安公司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经费由市财政列支。

  工资标准:人均1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岗位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2、南阳市户籍〔含南阳市所辖县(市、区)〕;

  3、适合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1年3月20日以后--1995年3月20日以前出生);

  4、具备高中或相当高中以上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已经在市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如纹身等)。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2013年3月21日在南阳市新闻媒体、南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南阳市人事局)网站和南阳人事考试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至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报名地点:南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南大厅(南阳市独山大道华鑫苑商务楼)。报名人员须事先从“南阳人事考试网”网站(www.nyrsksw.com)下载打印并填写“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南阳市保安服务公司招聘辅警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各1张)。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持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加分所用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材料。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现场报名数码照相信息采集费每人12 元,共计72元。资格审查贯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与资格。报考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文化综合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两个科目笔试时间为4月6日,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4、体能测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前,考生需签订体能测试协议书,考生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考生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己承担。

  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步和纵跳摸高两项,男子1000米跑步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计入考试总成绩。计分办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纵跳摸高≥2.65m为合格,纵跳摸高﹤2.65m为不合格。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1000m跑步成绩×70%+加分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加分,具备多项加分条件,不重复加分,最高一次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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