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进行资格复审,体检或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异议不实或异议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由人力资源派遣机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施派遣管理。
(二)工资福利按照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历、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3月30日,如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即1988年3月30日之后出生。
(二)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张先生,0755-28336740。
线上报名咨询电话:彭先生,0755-2833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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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