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省编办等5部门《转发中央编办等5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编办发〔2024〕1号)、《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沧人社字〔2011〕133号)和《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备案的批复》(沧人社批〔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51名,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需求为48个村卫生室岗位(涉及12个乡镇卫生院),51名大学生乡村医生,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详见《沧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含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按招聘区域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招聘网站链接,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证件或资料。信息填报完毕提交审核,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交费后不能退费),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日9:00至2024年4月8日17:00
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9日17:00
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9日19:00。
报名网址:http://cangxian.pzhl.net
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2.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应及时关注网上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
(三)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对于特别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要形成有效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