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是全国农村能源领域唯一的国家级社团组织。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央社会工作部,管理登记机关是民政部。协会由原农业部、能源部共同组织筹建,于1991年11月获得民政部批准成立,注册登记号为社证字第0826号。
为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对新能源产业的引领服务作用,推动农村能源革命,助力乡村振兴,行业协会秘书处招聘青年英才,共同推进面向未来的新能源产业与乡村可持续发展。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人数
技术创新服务岗位2人、低零碳村镇发展岗位2人、会员服务岗位1人。
(二)岗位职责
技术创新服务岗位:负责生物质能、太阳能利用、地热能、热泵和锅炉以及微网、储能等分布式能源新技术示范、推广和服务。
低零碳村镇发展岗位:负责新能源产业培育、新能源在农村地区的低零碳应用、新能源与低零碳村镇发展规划等。
会员服务岗位:负责协会会员服务与管理。
二、应聘条件
(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专业涉及新能源、环保、生态、化工、装备、自动化、信息、农学等学科;户籍不限。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三)专业知识扎实,熟悉能源行业和乡村振兴的相关政策。
(四)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策划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薪资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五险一金”等相关保障,工资结构为基础工资+年度绩效,试用期半年。
四、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材料提交
应聘者按照本招聘公告要求,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
1.《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应聘报名表》(见附件),暂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请在教育经历栏中注明即将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学位名称。
2.身份证、学生证、本科、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在校成绩单、外语水平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奖励证书、学术成果及发表论文等相关材料。
3.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岗位,承诺当年能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说明在校期间为非在职、非就业状态、未落实工作单位,并有本人签字。
上述材料于5月25日24:00之前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指定报名邮箱:zgncnyhyxh@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应聘岗位,附件格式为DOC、JPG或PDF。逾期未向指定邮箱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和笔试
协会秘书处依据应聘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进入笔试。笔试由协会秘书处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定于6月12日,笔试地点为农业农村部北办公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协会秘书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遇考生主动放弃,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时间为6月13日,面试地点为农业农村部北办公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经协会秘书处通知后参加体检和接受考察。因考生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官方网站、中国农村能源行业信息网(www.carei.org.cn)和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动态(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且当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在公示结束后,若出现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