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急救中心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公共卫生单位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983年,由中国政府与意大利政府合作兴建,1988年3月25日正式投入运行,同时启用急救号码“120”。1997年被国家卫生部评定为“三级甲等急救中心”,现是全国唯一一家三级甲等急救中心。
经市委编办批准,北京急救中心还加挂有“北京市急救医学研究所”“北京急救医疗培训中心”“北京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中心”的牌子。目前主要承担全市120指挥调度、日常医疗急救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重大活动医疗保障、急救体系建设与质量控制管理、急救科研教学及急救技能培训和公众普及等任务。
北京急救中心依托自身急救培训专业优势和硬件资源,经市科委批准建立了全国首家急救科技馆。北京急救中心还担任中国医院协会急救中心(站)分会主任委员单位,是北京大学医学部和海南医学院的教学基地,获得美国心脏协会(AHA)和国际创伤生命支持联合会(ITLS)的中国分部认证资格。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及《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急救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符合相关岗位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在校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毕业当年自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4年完成规培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自毕业至今未就业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四)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五)在校期间应成绩合格,须在聘用报到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审批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
(七)非京自培人员须符合引进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条件。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北京急救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附件1)
四、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15:00
(二)报名邮箱
请应聘者务必填写《北京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登记报名表》(附件2),填写内容须全面、属实,不诚实填报影响聘用结果。电子简历和报名表发送至zpxx120@wjw.beijing.gov.cn邮箱,邮件名设为“姓名+学校+专业”,未按上述要求填报视为报名无效。
五、资格审查与考核
(一)我中心将根据招聘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分为实践能力测试、岗位适应性心理测评和面试,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素养、业务水平、岗位适应性等方面进行考核。
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实践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比例的,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实践能力测试与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分别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岗位适应性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