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兴化市兴东自来水有限公司招聘21人公告

2015-10-29 19:40:07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为加强水厂的专业队伍建设,保障水厂的安全运行和正常管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兴化市兴东自来水有限公司(隶属于市自来水总公司,厂址位于合陈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用工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用工人员21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5年兴化市兴东自来水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合同制用工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衷供水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长期在水厂工作的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分工;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和证书(详见《岗位表》);

3、具有兴化市户籍或兴化市生源,年龄在18-35周岁(1979年11月9日至1997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分别简称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人社局、市住建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社局网站、兴化市住建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1份(附件2);(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5)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楚水路43号)。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考试报名费:100元。

报名结束后,报名形成竞争的岗位开考。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电工岗位笔试内容为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工基础相关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为履行工作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等。

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考生的政治素质、职业素质要求等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由市住建局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用工合同。

在聘用审批阶段,考生在签定聘用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电工岗位人员凡聘用后两年内未能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将终止或解除用工合同。

四、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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