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甘肃省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职位表(2364人)

2022-02-25 08:49:37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九、考察

考察工作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招录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要求,结合拟录用职位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填写《甘肃省公务员录用考察表》或《甘肃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表》。

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该职位经省、市州考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

市州考录办、省直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市州组织部门、省直招录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审批录用与备案

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必须进行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任职。

特别提示:

1.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的具体阐释与公告内容有同等效力。

2.在考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考试录用公务员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甘肃组工网,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省考录办咨询电话:0931-4816227、4816230,13993100233、13993100235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0278、894865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市州考录办咨询电话:

兰州市:0931-8153595,15593187707

兰州新区:0931-8258673

嘉峪关市:0937-6328916,18993788288

金昌市:0935-8310545,18993512366

酒泉市:0937-2617552,18893861237

张掖市:0936-8215346、8218933

武威市:0935-2235395,19909351921

白银市:0943-8245045,13689439419

天水市:0938-8214550、8380368

平凉市:0933-8232021,13739332195

庆阳市:0934-8227952、8224235

定西市:0932-8321231、5930590

陇南市:0939-8212256、8211269

甘南州:0941-8218214,15352288079

临夏州:0930-6229379,18293002006

省直招录单位咨询电话:

省人大常委会:0931-8921142

省高级人民法院:17797613780、19909498028

省人民检察院:0931-2369056,13993108080

省委老干部局:0931-8922098、8922087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931-8929247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3919383712

省公安厅:0931-5156641

省民政厅:0931-8790251,18893846399

省司法厅:0931-8960273、8960493、8418414

省财政厅:0931-8891166,18109499099

省生态环境厅:0931-4644586,15294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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