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威海监狱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2013-03-12 11:06:06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缴费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市其他职位,因报考人员原因通知不到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具体资格审查通知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查询报名网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和方法按照《2013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执行。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如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将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经市司法局审核、省司法厅复核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用通知书》,凭《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按规定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月的上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省司法厅统一组织。
2013年山东省威海监狱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13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3年山东省威海监狱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计划及职位表
 
 
 中 共 威 海 市 委 组 织 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 海 市 司 法 局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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